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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114000059-sqsswj-00000048 发布机构:
成文日期: 2025-06-06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行政规范性文件

商丘市商务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决定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5-08 浏览次数: 【字体:

商丘市商务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决定

各县(市、区)商务局、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发局:

根据《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26号)规定和有关要求,商丘市商务局对2025年3月1日前市商务局公布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保留关于印发《商丘市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商商务〔2020〕17号)、关于印发全市商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商商务〔2021〕176号)和商丘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商丘老字号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商商务〔2023〕172号)行政规范性文件。

二、废止或宣布失效《关于进一步做好石油成品油流通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商商务〔2020〕154号)行政规范性文件。

废止或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决定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有效期的,自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失效。

 

                            2025年4月30日


【打印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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