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商务局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商丘市商务局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确保我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务公开办公室要求,结合本机关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政务公开应当坚持实事求是、方便群众、利于监督,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 政务公开“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商务工作中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主要工作事项必须公开;本单位内部管理的重大事项与干部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工作也必须在相应的范围内公开。
第三条 政务公开的内容
(一)本单位机构设置、职责权限及办事指南;
(二)行政许可的事项、法定依据、条件、程序、时限、结果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
(三)行政审批的事项、法定依据、条件、程序、时限、结果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
(四)行政处罚事项;
(五)行政服务的事项、法定依据、条件、程序、时限、结果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
(六)上级部门及本单位制发或者经有关部门批准、批转与群众利益关系密切的规范性文件;
(七)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标准、方式、减免政策及其依据;
(八)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予以公开的政务内容。
为了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属于本单位应当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进行查询,要根据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和单位情况变化,编制商丘市商务局政务公开目录,并及时发布更新目录和相关内容。
第四条 公开的形式、方法和时间
1.商丘市商务局网站:http://swj.shangqiu.gov.cn,上述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采用分类列表方式通过商丘市商务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开;
2.商丘市商务局政务新媒体:微信公众号“商丘商务”(在微信添加公众号功能中搜索“商丘商务”或“shangqiushangwu”,点击关注即可)。
3.线下现场查阅点:商丘市商务局机关大厅党务政务信息公开栏在商丘市睢阳区(睢阳区神火大道69号,联系电话:2512515)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查阅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4.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

豫公网安备 411403020001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