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4114007694866018-2021-00000080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1-10-22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商商务〔2021〕136号 | 所属主题: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商丘市商务局对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10号建议的答复
刘晓燕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建议”收悉,经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城管局、生态环境局、工信局、发展改革委、卫健委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收到您的建议后,市商务局高度重视,安排分管领导组织有关科室进行专题研究,认为您的提案建议契合了国家政策、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要求,符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具有前瞻性、针对性和可行性,对我市再生资源企业规模化、信息化、科学化发展具有现实意义和长远意义。为此,我们将会同有关单位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垃圾分类回收与再生资源回收两网融合的可行性研究论证
由市商务局牵头,会同市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城管局、生态环境局、工信局、发改委、卫健委等单位,对垃圾分类回收与再生资源回收两网融合发展、建立再生资源回收区域交易中心的可行性研究论证,组织调查研究,深入了解我市垃圾分类回收、再生资源回收现状,提出两网融合发展的方案措施。
二、谋划开展试点工作
对垃圾分类回收与再生资源回收两网融合发展和建立再生资源回收区域交易中心的可行性研究论证后,选定5个左右的县市区组织先行试点,试点内容符合相关政策法规要求,同时,认真研究并合理采纳您提出的建议意见,搞好结合融合,确保试点合法依规,安全顺畅。试点结束后,进行全面评估,进一步完善优化方案措施,先行试点工作成熟后,提请市政府有关会议研究,并下发指导性文件,在全市推广。
三、指导企业探索构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
构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加快回收企业信息化建设,是现代企业发展的趋势,可组织回收企业赴先进地区考察学习,吸收先进经验,结合我市实际,逐步构建集回收、仓储、管理、加工、利用等为一体,线上线下结合,人工与机械互补的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使其成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新的增长点。
商丘市商务局
2021年10月22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商丘市商务局 0370-3670796
联系人:金凤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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