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114000059-sqsswj-00000066 | 发布机构: | |
| 成文日期: | 2025-08-30 | 有效性: | 有效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商丘市商务局对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95号建议的答复
刘道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提高县级财政促消费能力”的建议收悉,经与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商丘市突出政策引导,强化活动创新,提升消费体验,实现了经济增长持续回升向好,让更多消费者能消费、敢消费、愿消费,推动消费市场平稳向好。
一、关于“调动基层财政促消费积极性”的建议
一是积极申报省级促消费奖补资金。2024年,根据《河南省商务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促消费省级奖补有关事项的通知》(豫商财〔2024〕12号)文件精神,对汽车、家电、餐饮等领域消费补贴进行奖补,市商务局、市财政局积极指导各县(市、区)对符合条件的促消费活动申请奖补资金,2024年一季度,市本级、永城市、柘城县共计申请奖补资金483.98757万元,有力提升了县级促消费活动财政资金投入积极性。
二是强化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资金保障。自2024年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开展以来,补贴资金实行按照一定比例实行央地共担,截至目前,已拨付补贴资金全部由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和省配套资金构成,未使用县级财政资金,并强化资金安全使用和拨付效率,确保以旧换新行动优惠切实直达消费者。
三是抓好重点领域消费促进工作。以“提振消费”为统领,坚持“政府支持、企业让利”相结合,围绕文旅、汽车、家电等重点领域,指导各县(市、区)开展丰富多彩的促消费活动,加强部门协同,培育现代零售、网红美食、国潮文旅、文创IP等消费热点;积极争创省级夜间消费集聚区、积极申报我市夜经济集聚区及全国“百佳消费新场景”工作;依托向阳路步行街、正弘汇、万达广场、总部港等重点商圈,围绕零售住宿、文娱文创、生活服务等业态,鼓励企业开展促销活动,全方位推动消费扩量提质增效,不断激发市场活力。
二、关于“统筹使用促消费的各类支出”的建议
按照财政资金使用相关规定,以旧换新补贴资金及促消费补贴资金需由商务部门向财政部门申请拨付。关于设立促消费专项资金的建议,市商务局将会同发改、财政等有关部门进一步认真研究,进一步优化促消费资金使用流程,发挥活动带动作用,营造浓厚的消费氛围,激发市民的消费热情。
下一步,我市将持续优化促消费工作措施,打造消费热点,强化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坚持供需两端协同发力,以增收减负提升消费能力,以高品质供给激发消费活力,以优化消费环境增强消费意愿,大力开展提振消费专项行动,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消费支撑。
2025年7月25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市商务局 0370-3671698
联系人:杨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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