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114000059-sqsswj-00000087 | 发布机构: | 商丘市商务局 |
| 成文日期: | 2025-10-15 | 有效性: | 有效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部门预算 |
2025年商丘市商务局部门预算
商丘市商务局2025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2025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职责
第一条 根据《中共商丘市委办公室、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丘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商办〔2018〕75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商丘市商务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挂商丘市招商服务局牌子。
第三条 职能转变。围绕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向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发展,推动新兴产业发展壮大,积极承接新兴产业转移,推进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注重未来产业谋篇布局,促进招商引资创新发展。突出开放引领,加快推进制度型开放,促进投资和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打造内陆高水平开放平台,完善开放政策,拓展开放领域,建设开放强市。加快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市、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强化贸易和双向投资联动发展,助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健全现代流通体系,改善供给质量,畅通国内大循环。持续加强商务领域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持续推进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制度。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推进“一网通办”,提高审批服务效能。
第四条 商丘市商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关于商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商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国内外贸易,国际、国内经济合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有关规范性文件。
(二)统筹协调、归口管理全市对外开放、招商引资、商贸流通、对外贸易、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和电子商务等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相关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深化商务领域改革。
(三)负责全市对外开放的宏观指导和组织协调,研究推进开放带动主战略实施的长效机制。督促检查对外开放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协调解决对外开放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四)负责全市商务系统涉及世界贸易组织相关事务的研究、指导和服务工作。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及其他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组织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
(五)拟订规范全市商务领域市场秩序的政策。负责全市商务领域诚信体系建设。负责全市商务领域举报投诉服务工作。负责研究拟订全市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和相关标准,推进药品流通行业结构调整,指导药品流通企业改革。
(六)负责全市市场体系建设工作,促进城乡市场体系建设和发展。负责统筹拟订全市流通产业发展促进政策及行业标准,协调推进全市流通领域法规体系建设,推进全市流通产业发展。牵头协调推进全市物流业转型发展工作。
(七)协调完善商务领域促进消费的体制机制,拟订商务领域促进消费的规划。按照分工负责全市重要消费品(肉类、边销茶、小包装食品等)储备管理、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工作,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依法对有关特殊流通行业和散装水泥推广应用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汽车流通和服务体系建设。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管理。
(八)负责全市对外贸易促进和商品进出口管理工作。负责拟订我全市对外贸易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提出发展目标和工作重点。牵头负责对外贸易促进体系建设并组织实施。推进以质取胜和市场多元化战略,组织实施外贸企业开拓市场活动。依法执行国家和省对外贸易进出口管理政策,负责全市企业相关商品配额、资质、招标、进出口许可证的组织实施工作。指导全市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建设,服务外向型产业进出口转化,促进贸易高质量发展。
(九)拟订全市服务贸易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促进服务进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依规对全市举办的展会活动(含展览会、博览会、交易会、洽谈会、展销会和订货会等)进行管理,依规对市内举办的涉外经济技术展览会进行监管。负责商贸服务业行业管理工作。
(十)指导、协调全市外商投资管理、促进、服务工作。拟订全市外商投资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实施跨国公司总部和总部型机构鼓励政策。依法对外商投资事项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外商投资年度目标制定、审核、统计监测。统筹规范对外招商引资活动。协调解决外商投资企业运行过程中的问题,依法受理、处理境内外投资者的建议和投诉等。
(十一)牵头负责推进和深化我市与其他省、市相关区域经济协作工作,负责区域经贸交流活动,统筹组织举办市级招商引资活动及签约项目跟踪服务工作。负责引进市外资金统计工作。指导联系外地驻商和我市驻外地商协会等社会组织工作。
(十二)拟订全市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政策并组织实施,依法管理和监督全市对外直接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业务,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政策,牵头负责全市外派劳务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管理涉及我市多双边无偿援助和赠款(不含财政合作项下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对中国赠款)等发展合作业务。
(十三)负责全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等的申报、宏观管理、政策指导和工作协调。
(十四)拟订全市电子商务发展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大力拓展和深化电子商务应用。推动拟订全市电子商务行业规范,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建立电子商务统计和评价体系。规范电子商务经营行为和流通秩序。
(十五)负责全市因公出国(境)经贸团组申报工作。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有关职责分工。
1.与商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
(1)商丘市商务局负责与经贸相关的知识产权对外谈判、合作磋商和立场协调等工作,商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
(2)商丘市商务局负责拟订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商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中,配合执行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
(3)商丘市商务局负责成品油流通的日常监管,负责配合开展打击黑加油站点(清除无证无照经营的黑加油站点)工作;商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开展商务领域执法中,配合执行商务领域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划;负责牵头开展打击黑加油站点(清除无证无照经营的黑加油站点)工作。
2.与商丘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职责分工。
(1)商丘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承担健全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机制有关工作,按照有关安排,商丘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丘市商务局牵头,承担全市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工作。
(2)商丘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商丘市商务局等部门组织实施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
(3)商丘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商丘市商务局等部门进一步完善粮食、棉花、煤炭等重要商品进出口总量计划管理方式,提高透明度,加强协调配合,健全相关监督制约机制,形成合力。
(二)机构设置情况
市商务局本级内设局办公室、人事科、法规和公平贸易科、对外开放服务办公室、市场体系建设和流通业发展科、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科、对外贸易科(开发区发展科)、外商投资服务科、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科、电子商务科、招商办公室、产业发展促进一、二、三科、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工作科。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预算为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预算,预算单位构成:
1.商丘市商务局本级
2.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商丘市支会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5年收入总计1970.9万元,支出总计1970.9万元,与2024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21.2万元,下降6%。主要原因:一是海关保障经费不再纳入本单位预算;二是压缩一般专项经费20%;三是工资改革并增加新招录人员经费。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5年收入合计197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70.9万元,没有其他收入。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5年支出合计197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50.6万元,占78.67%;项目支出420.3万元,占21.3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1970.9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2024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175.8万元,增长12.79%,主要原因:工资改革及增加新招录人员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97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50.6万元,占比78.67%;项目支出420.3万元,占比21.33%。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年初预算1550.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等支出1419.5万元,占比91.55%;公用经费支出131.1万元,占比8.45%。
七、“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5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万元。 2025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比 2024年同口径预算数持平。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二) 公务接待费2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预算数比2024年预算数持平。
(三)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与2024年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5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5年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131.1万元,主要保障机关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所需支出,包含公用经费、公务交通补贴、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等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本部门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涉及资金420.3万元。分别从成本、产出、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支出预期达到的产出和效果以及相应的成本控制要求。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4年期末,本部门固定资产总额360.51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143.11万元,车辆44.63万元。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部门2025年无负责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五、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的办公费、水电费、日常维修、物业费、维修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支出。

豫公网安备 41140302000162号